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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浅人不知小说介绍
情浅人不知_情浅人不知

情浅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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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角: 陆沉衍 方舒瑶 睿睿 瑞瑞 韩慎 舒瑶 林睿 宝莱 冷冷道 迪士尼

相关标签: 言情 生存 校花 先生 落魄 失去 情人 小说 弟弟 男人

最后更新:2024/1/10 15:22:52

最新章节:情浅人不知最新章节 第四十一章 一切事情都到此结束了完结 2024-01-10

小说简介:昔日傲气的校花,竟然落魄无比!三年前那一场事故,她失去了所有,身边只剩下年幼的弟弟,为了生存,她可以忍受一切耻辱。包括去取悦那个她曾经深爱过的男人。“陆先生,说话得算话,我这衣服都脱到一半了,你不会想赖账吧?”

内容摘要:今晚,是夜总会拍卖林秋芷“初夜”的日子。听说,有位贵客出了八十万的高价。黎姐赚得盆满钵满,自然喜上眉梢:“秋芷啊,那位先生好大方,你可得上点心,万一能攀上他,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黎姐,我只卖这一夜。”“你呀你,就是想不通!都来我这儿三年了,三年前你要是肯卖,早挣得比八十万还多了!”林秋芷惨然一笑。在夜总会里当了三年的“清水公主”,她早已丢掉了廉耻。可是有些东西,若不是这一次走到了穷途末路,她真的不想丢。即使,这所谓的初夜,她早就已经没有了。到了包厢门口,她收起忐忑的心,敲了敲门。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包厢里并不止一位客人,有七八个,而且,都是熟人!“你瞧,我就说是林秋芷吧!啧啧啧,没想到啊,校花如今当了陪酒女!”包厢里的人都起哄着,让她无地自容。她没有想到,今晚的客人,居然都是她曾经的同学,这些人早已多年没有联系了。而更令她意外的是,陆沉衍也在。“沉衍,我花了八十万买了林秋芷的初夜,这钱花得可值?”一个男的嬉皮笑脸,过来拉扯她的胳膊。她能够听到周围人的哄笑议论声,无非是惊讶昔日那个傲气的校花,如今成了笑话。但是,她不在乎。她只看向包厢最里面坐着的那个男人。从林秋芷进来开始,他就一直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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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笨dē寳貝
魔女的绝望深深的影响了主角,坚定了主角毁灭教会的决心,这本书是教会反面角色小说的代表作。。。。。。。。。。。。。。
我果然是个萝莉控么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
这是本书一直以来很经典的介绍。可惜胖子罗格过不上这种幸福生活,等待他的注定是一种别样的人生。本书最出彩的就是对主人公的刻画,卑鄙下流无耻到极致,但又守着心中的一丝执着和道义的男人,这样的主角纵观网络小说都找不到第二个。而罗格的心路历程和性格的转变也是全文成功的重要因素,至于他的感情归属也为人所津津乐道。书中烟雨江南对于各个教会之间的冲突也进行了有力的刻画。其中的教会无疑就是中世纪基督教的影射,对于异教徒的迫害也是如此。但是虽然有了宗教,本书却没有如同一般的小说一样到最后来一场惊天动地的神魔大战,留给我们的却是那个印象深刻的:首先,要有光。光凭这不落俗套的发展就超出同侪多矣、作者是烟雨江南,我非常喜欢的一位作家,代表作玄幻类小说《亵渎》,堪称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在网络小说日益浮躁和商业化的时代,《亵渎》可谓是一个异数,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这部作品历时三年完成,共两百多万字,实可称之为三年磨一剑、厚积薄发的典范。在此书发布的日子里,无数的书评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充斥论坛,几乎形成了一种小范围的文化现象,盛况之空前可见一斑。
粘花花的围脖
说是西幻鼻祖,因为亵渎是中国人写的最棒的西幻作品,也是我10年书龄中看过的最好的西幻作品。
喜欢烟男的朋友们,都知道,这本才是烟男的巅峰之作,因为现在的《罪恶之城》到《永夜君王》,烟男一改写作风格,让作品更加大众化,也就是小白化。但是,烟男的文笔之流畅,内容之丰满,这个毋庸置疑。
从《亵渎》(西幻)、《尘缘》(中幻)、《狩魔手记》(末日)、《罪恶之城》(西幻、位面)、《永夜君王》(西幻+中幻),烟男曾说过他有很多精彩的世界想呈现给大家,可以看出,他想让他的作品让更多的读者阅读,更多的人看到,所以,作品也就更大众化了。
我一直认为,《亵渎》才是神作,虽然前期胖子贪财好色,阴险狡诈,但他敢爱敢恨,为了心爱之人背叛教廷,背着他心爱之人(心爱之人不爱他)奔赴魔族大陆。
这本书与美剧《绝命毒师》恰恰相反,美剧里老白是逐渐变坏,而《亵渎》里的胖子却逐渐变得有理想,有责任感,有信仰。
最近在看《俗人回档》、《黑暗王者》、《永夜君王》、《蛊真人》,有粮草吗?快书荒了
百里长安慕溪夏
《亵渎》
 玄幻类小说《亵渎》,堪称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在网络小说日益浮躁和商业化的时代,《亵渎》可谓是一个异数,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这部作品历时三年完成,共两百多万字,实可称之为三年磨一剑、厚积薄发的典范。在此书发布的日子里,无数的书评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充斥论坛,几乎形成了一种小范围的文化现象,盛况之空前可见一斑
 烟大用它独特的造物能力,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属于魔法的世界。故事从轮回之卷开始,到七日之书卷结束,难得一如始终的贯彻了造物大神不变的位面理论和空间法则——那缤纷的色彩不过是蒙蔽的人心,终于一天,世上的一切将以我的本心存在。 忽然觉得,这是一个用西方的文化为背景,讲述的带有浓郁的东方哲学的故事..
 这部魔法类小说名头极响,无数人为之倾倒赞叹,其实这部书最大的亮点并不在于它优雅的语言、庞大的篇章和不落窠臼的情节,真正让它从众多佳作中脱颖而出的,是它身上所承载的一种精神----叛逆的精神!其实以前也出现过暗黑类作品,但那些拙劣之作空有想法,却并不兼具承载它的写作能力,于是,最终能脱颖而出的,还是这部“亵渎”。 
 思想禁锢了这么多年,看了那么多充斥着“高大全”的样板文化,再木讷的人,对这缺乏真实的脸谱都应该厌烦了吧。于是思想的缰绳稍稍放松后,便有了“笑傲江湖”对正派的嘲讽,有了“倚天屠龙记”对魔教的正名,有了之后的众多写手,在这“正邪画皮”上做的,越来越叛逆的文章。然而,这些日益强烈的叛逆,毕竟都有局限,主角身上缺点越来越多,酗酒、邋遢、自私,但却都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在道德这样的核心方面,主角一如既往地直直站着,毫无瑕疵。然而到了《亵渎》,这根道德的缰绳终于断了。蒙在中国小说上的那块乌云,终于散开了。天亮了!
o_yange
这本书看完已经好几年了,但是与其他网文不同,虽然具体的描述已经不记得,有些场景却依然在我脑海里浮现。
1、书的开头就是一个小高潮,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在反抗中消失,现在想来可能本来只是想写一个引子,一个伏笔,没想到最后罗格也是相同的命运。
2、黄金狮子出场。尽管开篇已经谈到黄金狮子,但是直到在酒馆才算真正出场,现在回忆起来还是能感受到那种耀眼的感觉。
3、埃丽希斯与黄金狮子殉情。这是书前期最高潮的部分,主角前期没有什么本事,作为故事的线索和观察者更加合理,在一件件事情的考验和折磨下不断改变着自己。看着爱着的女人和另一个人在熊熊烈火中死去,我总是想,我是罗格我该怎么办。无助,憎恨自己的无能,用一生去羡慕黄金狮子,却永远不可能再胜过那个人。将恨埋藏在心底。。。
4、风月。说实话我觉得风月的角色并不是很饱满,至少在我的记忆中是这样。后面主要都是在说罗格利用各种或者卑鄙或者邪恶的手段获得权利,而风月在不停提高实力。
5、最后是神用没有办法抵抗的力量直接碾压下来、罗格在无所不能的幻想中破灭。
6、结局自认为是一种悲剧。罗格的世界是假的,恐怕连自己都只是一段记忆片段。
以上只是写了我自己的回忆,很多人看不下去,很多人反感别人夸这部作品是神作。
或许没有人能成为罗格吧,在自卑的时候看着女神死去的时候就会崩溃吧,在权利斗争的战场上就会厌倦吧,在面对无尽苦难的压迫下就会放弃吧。
这本书有的地方很真实,不是现实的真实,而是人性与逻辑的真实,真实到让人接受不了。为什么一加一要是二呢,为什么罗格明明有老爷爷还如此胆小卑鄙呢,为什么不车翻所有的神,所有的让女人都爱上我呢?
我想也许亵渎是亵渎了自己虚伪的理想主义吧
小明
虽然没有读过太多网文,但是对《亵渎》本身的欣赏仍然将其作为不可多得的佳作。
烟雨江南当时说“只是打算讲个故事,给大家解解闷罢了”,但是其中所用的心思确是细腻至极,前半本挖的坑后面大部分都老老实实填上了,而且还有不少出彩的地方。可见光是故事本身的框架质量就已经不错了。
一、世界框架的搭建和价值观的表现
从世界观角度来说,《亵渎》应该算是比较规矩的玄幻类,其中大部分核心价值理念和
人物多出自于欧洲历史中的典故,人名地名不胜枚举:费尔巴哈、庞培、亚历山大、巴伐利亚、奥匈等等。价值观中的表现多出于西方古典哲学及古希腊哲学,像是:费尔巴哈取自于19世纪德国旧唯物主义哲学家,出生于巴伐利亚区(和大帝与大公争战的剧情来看略微讽刺,哈哈),而他的著作《基督教的批判》重申了一种“以人为上帝”的有神论。从剧情来看,信奉黑暗主神的大帝从来不把神明当做头顶高不可攀、应顶礼膜拜的伟大存在,甚至在黑暗主神的祭坛边仍保持不卑不亢的态度。
费尔巴哈合上了手中的书,站了起来,走到悬挂于墙壁上的帝国地图前。尽管身上隐藏着无法形容的黑暗气息,可是他的右腿依然是瘸的。战争留下的印记并未因拥有黑暗神力而消失。
大帝向着帝都以西的一片草原上一指,道:“对于神,我们信仰,但不应该依赖。你看,帝国就起源于这一片草原上的一个小小部落,几百年来,历代帝主将一个小部落扩展到如今的大帝国,根本没有借助黑暗主神之力,虽然每一代君王都是主神最忠实的信徒。信仰带给我们的只有信念和勇气,别无其它!所以说这件事你既然想做,那就放手去做。事到临头向神明祈求预言,不光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影响到自己的信念。要知道任何预言都只能见到部分的命运,直到最终的那一刻到来,其实没有人能够知道真正的命运是什么。”
在种族方面,或许多少也受到了魔兽或者更早的托老的部分影响,基本仍遵从剑与魔法的体系之内,像是人族、精灵、兽族、死灵,力量等级和属性等,就不一一赘述凑字数了。
对于神,马丁老爷子在写冰与火之歌的时候曾说,他和托尔金相比,他可以描述神、却不能和托老一样创造神。烟雨江南同样是处于描述的地步,在这个领域的表现没有太多值得点评的地方,十二主神的题材或有希腊神话的部分展现,七页的《希洛之书》和神圣法典许多取自于圣经等著作,而且全书的后期关于宗教的部分和人神观着墨太多,在我看来有点偏中心的意思,或许烟大是有进一步阐述价值观念的打算?不得而知,在引起读者思考的同时却也削弱了部分剧情的故事魅力,褒贬不一吧。
价值观方面,烟大想要表达的内容有很多,诸如:罗格的梦想,诸多爱情的表现(虽然讽刺的是主角貌似没有真正的爱情而且有爱情的一般下场都挺惨,风蝶和拉姆斯菲尔德;道尔和奇薇;普罗西斯和伦蒂妮;埃特和紫荆蝴蝶;尼古拉斯和克丽斯费伦娜等等),神和人的异同,对正邪的区分(这里往往引起很大争议,不少读者就是因为觉得太过黑暗而不能忍受,但或许现实就是如此)。如此种种,最后仍然能够用全书标题来阐述,有光即有暗,“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现象比比皆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罗格其实在全书中间就已经可以做到了,但是越到后面,基本离这个梦想越来越远,没有对和错,只有实力,如此亵渎,不免一声叹息,却又无可奈何。
二、 极尽细腻的环境动作描写和细节处理
在《亵渎》中,不乏极尽文辞炫丽和情感共鸣的咏叹调,烟大作为一个男人……好吧,
作为对文本的处理者,还是很有功底的,像是对不同场景的描绘和感情的渲染,相信看过原著的读者应该也能分得出并不是堆砌辞藻的水平,无数的地点:宏伟高大的光明大神殿、沉寂诡异的幽暗森林、神圣威严的月光龙城、灼热逼人的巴托深渊、耸立峰顶的云霄之城等等。着实能有较强的代入感,体会到作者呈现的世界之美。
而对于各感情戏的描写,部分内容或许有点走形,因为在把握心理变化过程中更多仅仅成为了眼神的变化和最后作者对事件的感慨及评论,像是埃丽西斯和罗格逃亡魔界那段剧情力度和着墨程度把握得很不错,感情上的衔接也比较到位,但是形如紫荆蝴蝶对罗格的感情,玫对罗格的感情,个人认为还不如前期莉莉丝的那几场处理得好。但像是男人之间的感情戏,烟大就把握得比较准确了,像是耶罗与拉萨、后期凯特弗朗哥和罗格再重逢、弗雷和胖子这个梗甚至切入得游刃有余,这是非常能够体会剧情张力的地方了。
说到细节处理,烟大的安排确实有如草蛇灰线,部分情节环环相扣,应该是填坑的艺术吧~像是:
天空之怒死前的靴子和最后罗格突然称呼凯特琳“无尽之洋”的剧情;
三头龙被挖眼和半本书之后重新出场仍然写得清楚的“五只龙睛”;
修斯长老反复出现的茶叶、茶杯和最后
修斯哈哈一笑,道:“这很简单!其实我老人家身外有身,分身无数,虽然不像希尔洛那样分身多到可以自称亿万之主,可是百十来个分身总是有的。破坏这个位面的信仰之源,最多消耗掉我老人家的一个分身而已,又有什么大不了?嘿嘿,连罗格那小子都知道拼命想办法给自己多留几条后路,我老人家怎么可能作这种牺牲自己、顾全位面的蠢事?”
“是吗?”艾菲儿看了修斯一眼,忽然道:“您那些茶具,现在不是只剩下一个茶杯了么?”
修斯没有回答,只是咳嗽了两声,就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去。
死神班后期耀眼的“黄昏之十二乐章”和最后修斯长老捅破水晶时对其细剑的描写;等等
以上很多都是不去细想直接就带过的内容,和有些作者各方面详尽细致的一一描绘,生怕读者没看出这个梗的手法不同,烟雨江南完全将这些细节掩埋起来,读者在回顾时偶然挖掘得到,这种感觉显然更加有阅读乐趣,埋得越深越巧妙,挖出来的兴奋就越强烈。
三、 第二次读完的感想
其实再拿出来翻第二遍的时候,已经是抱着重温屌丝逆袭的感动和挖掘各种第一遍时未能解答的问题的目的,读一次差不多半年左右,其中对于各种政治斗争的布局,主线和各种族的联系都能让人拍案叫绝,罗格除了精神力基本没有任何开挂剧情,每次力量提升的前提是无尽的痛苦和抉择,每到这时候停下来想想看,如果自己遇到相同境遇将如何,结果往往是罗格比自己更有着出乎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决绝、狠辣、果断和坚毅。所以最后争取到的这个较为圆满的结局,算是实至名归。虽然很多朋友不喜欢网文,但是我仍然将其与《魔戒》、《冰与火之歌》、《三体》等作品放在同一角度和层次来欣赏,《亵渎》和其他我所读过的网文不同之处在于,其他网文或许印象最深刻的在于炫丽的技能、无尽的冒险等等,但是在看完《亵渎》之后,我所印象深刻的,是胖子反复怀念当初开着小店、弱小而又快乐的日子时,叹息一声,重新向着残酷现实迈进的背影。
港豆
看这书貌似是08年吧 , 现在还记忆犹新 当时经常熬夜 根本停不下来 LZ口才不好 不会完美的介绍 但我知道它无愧神作! 还有佣兵天下
已成事实
虽然文笔有些生涩,但是作者很用心。
主角不在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爱好,有自己的感情。虽然主角有些无耻,但是也写出了很多现实的无奈。
Be your little Valentine
这么说吧 亵渎是我看的第一部小说也是唯一一部网上看完以后买实体书收藏的 如今回来重温 希望这次重温以后 在过几年拆开实体书可以再次给我感动
洁╰つ 叶、一幕牵挂。
哎,又是一部神作啊!这部魔法类小说名头极响,无数人为之倾倒赞叹,其实这部书最大的亮点并不在于它优雅的语言、庞大的篇章和不落窠臼的情节,真正让它从众多佳作中脱颖而出的,是它身上所承载的一种精神----叛逆的精神!其实以前也出现过暗黑类作品,但那些拙劣之作空有想法,却并不兼具承载它的写作能力,于是,最终能脱颖而出的,还是这部“亵渎”。
思想禁锢了这么多年,看了那么多充斥着“高大全”的样板文化,再木讷的人,对这缺乏真实的脸谱都应该厌烦了吧。于是思想的缰绳稍稍放松后,便有了“笑傲江湖”对正派的嘲讽,有了“倚天屠龙记”对魔教的正名,有了之后的众多写手,在这“正邪画皮”上做的,越来越叛逆的文章。然而,这些日益强烈的叛逆,毕竟都有局限,主角身上缺点越来越多,酗酒、邋遢、自私,但却都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在道德这样的核心方面,主角一如既往地直直站着,毫无瑕疵。然而到了《亵渎》,这根道德的缰绳终于断了。蒙在中国小说上的那块乌云,终于散开了。天亮了!
这本小说可以和金庸大大的比较了。
@乐百事@
非常经典,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杰作,是我有生之年读过的最好的佳作,非常难得,希望大家顶起来,我是枪手,但这次是真心的肺腑之言
51231
稀里糊涂看来100章左右 然后现在连主角的等级都没看出来 看起来好深奥 各个人物之间的关系也不清楚
未余雨
它的世界并不是简单的线条,更多的是具有艺术气息的凌乱美。世界从不仅仅视线中所在乎的色彩和余光可瞥见的微毫,也有很多忽视的美丽。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落在何处,也不会知道世界有多么无常。
无法加载
真的是神作了,比其他千篇一律的玄幻好多了,不过是暗黑系的,玻璃心不要看,小说主人公更像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圣母婊
_呆、
作者最近几本书比较水,量也不是很足,也可能是现在环境氛围不一样了,不是什么都能写的了,当然对于咱们看盗版的来说,对作者更没什么可以指摘的,唯有继续默默奉上精神上的支持,回头看看曾经的经典,本人就是看过此书后开始追烟大的书的。
第一次写书评废话有点多,这是一本老书了,在早年网文圈有一定的江湖地位,更是本人最早看过的反面猪脚小说,所以此书评写给一切想要暗黑文的萌新们,纯属个人感觉看过此书而且有不同见解的老司机请坐下。
罗格是个阴险狡诈、卑鄙无耻的胖子乀(ˉεˉ乀)
从一个落魄贵族家庭走出的庸碌无为的小亡灵法师,通过各种不要脸、下三滥的手段一步步走上人生巅峰的套路剧情,没有高大上,没有圣母表,一个传统意义上纯粹坏人迎面向我们走来,带我们一起去纵横各位面挑战至高神!!
《亵渎》的开始部分猪脚和损友门的所作所为,很多人就接受不了,欺骗暴力这都是轻的,杀人放火抢男霸女巧取豪夺更是上位的必要手段,等到中期罗格自己跑路到北方单干以后胆子越发的大了,鸠占鹊巢篡位弑君手法也是越发的熟络了,为达目的不惜牺牲无辜甚至同伴,面对十万百万人的大屠杀面不改色,所以一开始让许多正经人果断弃书了,留下的都是些“黑心”读者了,这是一部真正以坏人为猪脚的小说,可以说这是一部时代的产物,以现在的网络环境来说肯定不会成书的,君不见以隔壁蛊真人的暗黑程度还是一直被人举报之。
当然推荐《亵渎》不是为了看猪脚有多坏多恶心人,就和陈医生的《十年》一样,十年前听十年后再听,总能体会到不一样的东西,以前看书感觉题材很新颖,搞笑之格里高利等配角的记忆犹新,到现在的罗格错过了才发觉放不下,为了给魔女复仇不惜对抗庞然大物的教廷,然后一路上又错过一个又一个美好而且双手沾满了鲜血,猛然发现自己最在乎的其实一直在身边,珍惜眼前人啊!最后达到能看透至高神的意图后回首发现以前自己的努力又是那么得苍白无力等等
经典就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喜欢的朋友一定要看看,通过罗格这个恶棍从亡灵法师、精灵神使、帝国亲王、神圣教皇、到自己的创世神大起大落的人生一起领略那个剑与魔法位面的风采
℡鈊 殇
过去两年零三个月,赢过、输过、笑过、哭过,被质疑、被绯闻、被非议、被黑幕,从未辩解,无需辩解。今夜华延终散场,功成名遂,满目荒唐。
✨无言丶小人物✨
这本书看了一部分,全程忍着恶心看的,猪脚是个怎样的人呢?我找不到一个词能形容,因为任何一个贬义词放他身上都很是个,卑鄙,下流,猥琐,小人,两面三刀,只要有利益,自己喜欢的,可以出卖,喜欢自己的,也可以出卖,亲人可以出卖,朋友也可以出卖,简单用一句话形容,就是一条臭虫最后成为了世界之神——臭虫之王。整片文章都是出卖别人,争夺利益,从头到尾只有这一个基调,这本书直接改名叫出卖,或者叛徒之王我觉得比较好
酋长
烟雨江南写了很多优秀的作品,说实话,要从中排出一本文笔绝佳的作品,还是比较困难的,毕竟每一部很好。

我思来想去,最终还是选定了亵渎。

网络小说白银时代代表作之一,堪称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是中国网络上最受欢迎的玄幻小说之一。《亵渎》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这部作品历时三年完成,共两百多万字,实可称之为三年磨一剑、厚积薄发的典范。 人民网于2005年评价“从烟雨江南的作品《亵渎》系列这里开始,奇幻小说不再是虚无和另类的代名词,奇幻小说也开始了它在本土的创新革命之旅。

故事发生在一个动荡的时代。乱世之中,英雄辈出! 然而英雄们大多倒下了,倒在罗格的脚下。他凭着天生对金钱与权势的嗅觉,他一手创立了"战神之锤"这个专为贵族打造的魔法装备店。成功收复塞勒斯堡则使他如愿以偿的攀附上了巴伐利亚大公的独子,真正的英雄"黄金狮子"奥菲罗克。然而他随即发现自己已经无可奈何地被绑上了公国这辆战车。在各大势力的乱流中,为求活命,罗格不得不使尽全部手段。

乱世中的小人物们是可悲的,罗格正是这样一个小人物。虽然寻求力量的道路还很漫长,但罗格无畏也无悔。被牢牢捆在公国战车上的他实在是无从悔起。

前路漫漫,还有无数英雄的高大身影横亘在他的前方。毕竟,这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工口人魔
其实任何一个在网文这一块厮混过2、3年左右的书虫(痴/傻/呆/迷),对《亵臼渎》这部作品就肯定不会感到陌生。比起“一本里程碑式的著作”什么的,《亵臼渎》作为一个话题说不定更加合格一些。就我所知,贴吧的老渔民们只要乐呵呵地带上亵臼渎牌的饵,总是能满载而归(笑)。

回到正题,谈谈怎么评价《亵臼渎》吧!顺便说一句,关于《亵臼渎》一个很有臼意思的现象是,骂得最狠最凶的,往往是那些书都没看完的;放下自己的成见认认真真读完了的,就算不接受也骂不出口。恕我直言了吧,网文界一大半的读者都是辣鸡。奥威尔在《1⑨84》里写道:
“如果存在着希望的话,它就在群众身上,你必须相信这一点。当你把这句话写下来时,它听起来似乎是合理的,但当你走在人行道上,看着那些与你擦肩而过的人时,相信这一点便成了事关信臼仰的了。”(孙仲旭 译)
把人行道换做网络论坛也是一样。

先说传统些的,小说的三要素:人物、环境、情节。

1.人物
在网文界,个性鲜明,形象突出的人物有很多,但仔细看的话,这些被网友誉为出色的典型角色大都是静态的,好比凝固的油彩。我们想到他们,脑海中就立刻能够浮现出相应的词汇,比如说碧瑶的痴情与刚烈,奥菲罗克的强大和忠贞……这种角色其实很好塑造,也容易获得认可,因为人对美好事物的幻想与接受是共通的。换而言之,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角色对读者文学素质上的要求并不高。
但这种人在《亵臼渎》里担当的是配角,因为亵臼渎中的主人公们,他们的形象是流动的。读者们都很清楚:第一章的罗格和最后一章的罗格可以说是两个罗格,最开始的小妖精芙萝娅和最后死去的小妖精芙萝娅也是不同的芙萝娅。这种写法吃力,而且不反复地去看,很难说出它的好来,所以烟男后来的作品也放弃了这种写法。这种写法带来的效果是什么呢?角色变得更复杂了。你会发现你无法臼像评价奥菲那样,用几个形容词就能把罗格给概括了。很多人都说罗格是个猥琐的胖子,但是,罗格真的猥琐吗?
亵臼渎的人物之所以为人(我)称道,很大的原因是这两种写法所创造出来的人物都能够在书中得到自己合适的位置,相辅相成。还是奥菲和罗格的对比:奥菲一生顺从,却在生命的最后选择了叛逆;罗格至死都在反臼抗,却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光产生了认可。而他们对自己一生的背叛都是因为爱情。他们几乎就是命运的明暗面。
不过还是说几句坏话:烟男第二种手法运用地不够成熟,《亵臼渎》篇幅如此之长,真正脱颖而出的却只有主角罗格这一个人物形象,实在是太可惜了。所以只能说,这种意识至少在网络小说中是鹤立鸡群的。

2.环境
这是我认为亵臼渎最接近于“文学”这个概念的地方。亵臼渎的环境建构除了前期设定不稳而频发的BUG外,越到后来越发挥出光彩。
这里要细说的话要引太多原文了,简单地讲:
a)越大的场景越注重细节主次:其实是一种相当高明的文臼字魔术。每个看过亵臼渎的人想必对最后的南北大战印象都极为深刻,但如果仔细去看,其实这场上百万臼人的会战里烟男压根就没有写到士兵之间的对抗(笑)。毕竟笔力有所不逮,不过他掩盖的非常好,还借此机会直接刷了一票人对大帝的好感值。
忍不住想贴下原文:
高台上一片静默,不论是罗格还是萨拉温格,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大帝的问题。
  “萨拉温格啊,你已经跟了我二臼十臼年了吧?”大帝忽然问道。
  “确切点说,再过两天就是二臼十臼一臼年了。”
  大帝点了点头,站了起来,摸索着向前走去。萨拉温格立刻向前一步,扶住了费尔巴哈,引着他向高台的阶梯走去。
“萨拉温格啊,依你看,我们还有可能赢吗?”
  “陛下,可能性总是时刻都会存在的。”
  “很好,我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一会冲锋时,你愿意为我指引敌人的方向吗?”
  “非常荣幸,陛下。”
  两个老人互相搀扶着,沿着阶梯慢慢从高台上走下。听他们交谈的语气,就似是乡间小乡村中两个普通老人在谈着秋天的收成一样,平静而温和。
一时间,高台上只余罗格一个。他茫然四顾,尽管天苍碧如洗,可是掠过高台的风依旧萧瑟。
风中带着一种特别的感觉。
  那是绝望。
——第十八卷第十三章 恍如一梦
b)有臼意营造出的不平衡感:书中的各势力间并不存在什么被艰难维系的平衡,如天界等更是拥有压倒性的力量,换而言之,里面的战争从一开始就有了注定的结果。这一点和全书“挣扎”的主题是非常契合的。
c)不写多余的东西:如天界剩下的主神分别叫什么,有什么用。许多幻想小说都有一个通病,就是过分追求设定。背景铺的极广极大极详细,真正用上的少之又少。

3.情节
亵臼渎的情节不好评价,主要主线与支线、支线与支线的剧情水准太不平均了。不过倒也谈得上错节而崎岖,有那么些网状结构的意思,比让我不愿意点名批臼评的B社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笑)。尽管有着诸如:主线过散、支线过长、过分渲染人性丑恶面等方面的缺陷,但有一点是相当值得表扬的,即亵臼渎的剧情不是靠一连串的巧合,而是靠逻辑与人物的性格推动的。
同样,举个例子,风蝶线的后期,胖子下在风蝶身上的诅咒被触发了,过程和原因见下:
胖子在风蝶身上下有诅咒(因)
——雷洛惜命,退缩,不敢刺杀胖子
——逃跑时雷洛刺杀了保护罗格的风蝶
——胖子为了阿佳妮的遗愿保住风蝶性命
——风蝶失去理智追随欲臼望
——战斗中风蝶被欲臼望控臼制
——安德罗妮素来不尊重罗格,又生性好色,顺势上了风蝶,ntr了胖子
——风蝶无意中达成背叛
——诅咒发作(果)
多么流畅的剧情!契科夫谈戏剧的时候说,“如果故事中上一幕出现了手臼枪,那么下一幕他就非发射不可”。但对于作者们来说,怎样让手臼枪发射才能够具有最大的戏剧性呢?不得不说,烟男在这一段剧情的处理上做得非常出色。
再提一小段,尼古拉斯线的剧情。尼采有句名言:“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而身为龙族天才,正直纯洁的银龙尼古拉斯为了复仇,却是成了“与罗格缠斗过久,自身亦(想)成为罗格”,最后却死在格里高利的嘴下。很有臼意思。这种才情在当代都罕见的。

然后,说说语言。还是举例子:

1.写人:
“昔日美丽的精灵已经有些枯萎了,一头流苏般的金发已经失去了光泽,随意地铺散在枕头上。”
——第十卷 沉默的温柔 · 第十三章 疗伤
枯萎这个词用得非常好,而且很贴合风蝶的遭遇。不过这句整体来看还是差了点意思。

2.状物:
“清澈透臼明的湖水正中,漂浮着一座白玉雕成的玉台。玉台周围,雕刻着数十位神态各异、栩栩如生的天使。只是这些浮雕究竟在叙述着多少故事,就不得而知了。”
——第十四卷 在地狱中仰望天堂 · 第四章 回归
其实烟男的文笔,如果说硬实力的话并不特别出彩。但他很聪明,对文臼字的运用很灵活。我们都知道写景状物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够寄寓感情,最高等的当然是情景交融(我说的不是你们在试卷里写的那种“情景交融”(2分))。比如这段里边,划线的句子直接就升华了极为简单平白的描写,连修辞手法都没用。很出色。而且不是拾前人牙慧。树下野狐的《搜神记》的景色描写典雅工丽,但终究走的还是前人的路子,如碰壁斋主在他的《旧诗词杂想》中所说的:
“我们知道,常客必定不是贵客,再尊贵、珍贵的客人一旦来的次数多了,数见不鲜,也会降格得稀松平常,我们对他,不再重视。读词时,这些习滑用语也构不成审美的重大刺臼激。在连年累月、连篇累牍的滥用里,这些词汇已经磨损了,感觉也给它磨钝了,它像经千年流水打磨的卵石,没有圭角来刺人,感觉也生出老茧,不再会给它刺痛。”
在这一点上,《搜神记》很可惜。

3.说理:
“风蝶,我也曾无助、迷茫、绝望。那时我面对着命运只能接受,连参与结局的资格都没有。直到现在,我为之奋斗的仍不过是个坐到牌桌上的机会。只要坐上命运的牌桌,手中的痛苦牌就可以发到别人那里去,甚至可以任意发给坐不上牌桌的人。”
——第十三卷 堕臼入地狱的天使 · 第十章 舞
这一段话就是半个罗格。

4.抒情:
“爱如潮。……潮来时,他还未能明白,就已被卷走。”
——第五卷 天涯之旅 · 第四章 平乱

“当光离开了暗,当海上有了天空,我惟愿以身躯化作大地,承载你疲累的双足,万载不变。有晚上,有早晨。”
——终卷 七日之书 · 第三日 大地

出于私心,对埃丽西斯和风臼月两种感情我都选了上来。
事实上,从这两句也可以看出罗格对两者的感情的区别,一个是被动,一个是主动。和很多男生一样,一个女孩唤臼起了他的爱情,而另一个女孩获得了他的爱情。
对埃丽西斯的情感,是卑微堕臼落时的罗格对爱情的向往,原本是不自知的。罗格对埃丽西斯的感情我认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对于当时的罗格来说,埃丽西斯是作为“爱情”这个纯洁而神圣的名词的象征,而且是他得不到的东西。在与埃丽西斯的这段感情中,罗格是被动的,他没有能力去得到她。
而风臼月不一样,在与风臼月的感情里,罗格是主动的一方。对风臼月的感情也是罗格的人生观与人生的转折。只可惜,罗格这次有能力去得到风臼月了,却没有能力保护她。
顺带一提,第二句基本是化用的《圣经·创世记》。除了一句“我惟愿以身躯化作大地,承载你疲累的双足,万载不变”。不过至于为什么会有这句,想必在书中看到这里的人臼大都心有所感了。

最后,说说《亵臼渎》的思想主题,这一段纯属个人见解
《亵臼渎》是一个社臼会的叛逆者从良的故事。
罗格其实就是烟男自己。罗格的成长史就是烟男人生轨迹的投射。在这里搬运一段自己以前写的评论(有修改):
原文链接:《亵臼渎》中的烟男
“或许罗格的发迹隐喻着烟男的发迹,在烟男事业的上升期里,他有臼意无意地把自己所领悟臼到的一些东西放在了罗格身上,我至今记得《亵臼渎》中的一句话:就算当了婊臼子,牌坊也还是要立的。总之,烟男的眼界开始变得开阔,罗格的世界也同样变得更加开阔,而《亵臼渎》也终于从之前狭隘的泥淖中挣脱出来,迎向一片更广阔的天地。
然后罗格迎来了爱情。
爱情让罗格获得了救赎,不论是在读者心中,还是在罗格心里,或许对烟男也是一样。亵臼渎慢慢地变得平和中正起来,没有了怨气,罗格也从而在枭雄们争夺天下的纷争中有了进一步的超脱,他的目标从复仇变成了保护,从渴望动臼荡到力求安稳——他明白了有些东西是不可战胜的,或许也不需要去战胜——于是有了七日之书卷。”

当时在写下这段话的时候,我甚至无比羡慕地想,烟男大概是收获了一份相当圆臼满的爱情了。

事业给烟男带来了成熟,爱情给烟男带来了平静。曾经罗格/烟男所热衷的,看重的,大概是都没那么重要了。
所以我们知道,亵臼渎需要有一个结局,而烟男也需要有一个休息了。
《亵臼渎》中最让我感到绝望的一节,是在审判日的夜,罗格看着那群愚昧而又狂臼热的民众,看着沾染了自己满身的鲜血,却突然意识到他们和自己已经不是同类了。罗格终于像高高在上的诸神一样开始视之前的同类为蝼蚁,在孤独的道路上迈出了最后的一步,也是希洛之书中成神的第一步。
有人说《亵臼渎》是烂尾,我不同意。
没有更好的结局了。
罗格与风臼月共同在天界的圣焰中毁灭,而在那个虚无的世界里重生的却只有罗格。他创造了一个拥有风臼月所有记忆的灵魂,告诉她和自己,她就是风臼月。他带着风臼月在自己的虚无世界中遨游,给风臼月看他的沧海桑田,看他的风云变幻,看他的万物生息。然后笑着对风臼月说,我们以前的所有朋友,我都能让他们在这个世界重生。
只是这笑容里该是有怎样的惨然与孤寂?
最后,罗格与风臼月携手站在那个真臼实世界的苍穹下。看着那片势将席卷整个宇宙的光。
“首先,要有光。”

这片光不是这个社臼会,而是烟男写作之初想反臼抗想发臼泄的那些东西,是构成我们这个社臼会的基石,如道臼德准则、价值观这一类的东西。是烟男在还是个愤怒青年时所鄙弃所不屑的东西。然而到头来烟男却发现,离开了这些东西,自己赖以生存的这个世界都会消失殆尽。如果是以前烟男或许不会在乎,但现在不会。爱情、友情、亲情。烟男在成熟的过程中开始珍视这些人们,而这些人们是无法离开那片“光”的。
所以烟男苦笑着说:“要有光。”
所以烟男才会有了胸中的无数世界,只是那些世界里没有一个是他想要的。他用他的笔把一个个胸中的世界写出来,又沉默地将它们摧毁。
烟男还是那个烟男,只是不再幼稚,不再锋芒毕露。就像罗格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反臼抗天界一样,烟男也明白了自己根本无法推臼翻构成这个社臼会的基石,也没有理由再去推臼翻这块基石。但这不是屈服,而是顺应。
好多人呀,说《亵臼渎》是在亵臼渎权威,或许一开始烟男是这样打算的吧(苦笑),不过到了最后,才发现其实是亵臼渎了曾经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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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sq9705
这书是所有奇幻作品里最好的!人物刻画的非常深刻,文笔流畅,唯一缺点是猪脚过于腹黑不是爽文。没有怜香惜玉啊